特殊教育服务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的规定,本区的政策是为本区居民或就读于本区私立或教会学校的每个特殊儿童(根据K.S.A. 72-962的定义)提供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为这些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服务,包括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提供个人教育项目。

儿童查找、识别和资格

学区应协调和维持一个系统,安排和组织为被转介的学生提供的服务,以便根据联邦和州法律规定的程序程序确定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的资格。

学生的行动和正当程序

家长的参与和合作对这些教育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为了鼓励家长参与和合作特殊教育服务,并保障特殊儿童获得免费适当的公共教育的权利,委员会利用并请家长参阅由堪萨斯州教育部出版的《特殊教育中家长权利的程序保障》。

在提供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时,学区将执行所有联邦及堪萨斯州的法规、规章及条例。

批准日期: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