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DA:学校财产的公共行为

对于在学校没有合法业务的人、以破坏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功能的方式行事的人,或违反董事会和/或建筑政策进入学校财产的人,督学或督学指定的人可以拒绝进入学校建筑物、设施和/或学区场地。行政人员可以要求任何想要使用或进入特定学校或设施的人出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任何人,包括家长或作为家长的人,如果有正当理由进入学校财产,必须遵守董事会通过的政策和具体适用于每个学校的建筑政策。这些建筑政策应每年在学校手册中公布,并应张贴在学校的显眼处,以便所有进入校舍的人都能看到。(在校期间,访客必须获得并佩戴访客通行证才能进入教学楼。)

任何人在被授权的地区雇员要求离开地区建筑物、设施和/或场地后,拒绝或未能离开的,将被视为违反堪萨斯州法律的非法侵入。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将被联系,并可能导致逮捕和刑事指控。

行政当局将决定被要求离开地区建筑物、设施或场地的个人将来是否被允许返回。如果该个人将来不返回,则应向该个人发送适当的“非法侵入通知”。

批准日期: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