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AB:联邦资助合同的行为标准
理事会成员、地区雇员、官员及其代理人应遵守下列行为标准,以努力消除利益冲突,并在代表地区选择、授予和管理合同时规范行为。
董事会成员、雇员、官员或代理人不得参与联邦基金支持的合同的选择、授予或管理,如果他或她与合同有实际或明显的利益冲突。
就本政策而言,利益冲突包括董事会成员、雇员、管理人员或代理人;他或她的直系亲属;他或她的伴侣;或者雇用或即将雇用本文所述的任何一方的组织,在考虑签订合同的公司中有经济或其他利益,或从该公司获得或将从该公司获得有形的个人利益。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董事会成员、雇员、官员或地区代理人不得向供应商、承包商或分包方索取或接受酬金、恩惠或任何有货币价值的东西。因此,这些人将被禁止接受免费娱乐的提议,否则他们将花费住宿、交通、礼物或膳食。但是,在学校、学校赞助的活动或相关活动中接受赞助商提供的餐食并由该个人消费和/或接受零售价值不超过100美元的免费产品样品并不违反本政策或行为标准。
如果发现该地区的员工、官员和代理违反了本政策和行为标准,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暂停或解雇员工,拒绝进入该地区的财产和活动,并/或酌情切断该官员或代理与该地区的关系。
批准日期: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