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无毒学校
学校员工在学校非法拥有、使用、销售、分发受管制物质和/或酒精或受到其影响;使用学校财产的:在、在或在使用学校财产时;或在学校主办的活动,节目,或事件是禁止的。
员工的行为
作为继续在该地区工作的条件,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政策的条款。员工不得在学校非法制造、分发、配发、拥有或使用和/或受非法药物、管制药物或酒精饮料的影响;使用学校财产的:在、在或在使用学校财产时;或者在学校赞助的活动、项目或事件中。
为了本政策的目的,员工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允许拥有、使用和/或受到受控物质的影响:
- 直接从获得国家许可分发、开处方或管理受管制物质的人发给该雇员的有效处方或命令获得的;和
- 如果需要使用,请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遵守本政策的条款是强制性的。被发现违反本政策条款的员工将被报告给适当的执法人员。此外,违反本政策条款的员工将受到以下任何或全部制裁:
- 短期带薪停职;
- 短期无薪停职;
- 长期停薪留职;
- 必须参加药物和酒精教育、治疗、咨询或康复计划。
- 终止或不再续聘。
在根据本政策实施制裁之前,员工将根据合同或堪萨斯州法律的规定享有所有正当程序权利。本政策中没有任何内容旨在削弱学区采取学区政策或协商协议中规定的任何其他纪律处分的权利。本政策无意改变当前协商协议中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约定员工参加并完成戒毒教育或康复计划的,其费用由员工承担。为该地区的雇员提供毒品和酒精咨询和康复方案。一份地区毒品和酒精咨询和康复计划的名单,连同该计划联系人的姓名和地址,存档于委员会文员处。
员工负责与项目主管联系,以确定项目的成本和时长,并负责报名参加项目。如果参与此类项目是需要作为继续就业的条件,则应根据要求向董事会和/或管理部门提供与该项目注册和出勤有关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本政策应发给所有员工一份。
批准日期: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