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库存

每年将对所有地区所有财产,包括不动产和个人财产进行会计核算。

存货记录制度由主管制定。所有库存记录应每年更新一次,显示每件地区所有财产的删减和增加、估计价值、原始成本(如有)、购买日期、序列号(如有)以及位置和状况。

各建筑物负责人应在督导员的指导下,每年对地区所有财产进行盘点。存货表应由主管编制。在每栋楼所取的每一份存货应在该栋楼存档一份,并应在中心办公室存档一份,由业务服务主任保管。

批准日期: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