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教学安排
每个建筑负责人应以符合这些政策的方式组织教学计划。
班级规模
班级规模应由以下因素决定:班级人数、教师可用性、预算和设施限制。
教学调度
课程表的制定应符合地区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
入学
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协调每年春季的入学前活动。
班级人数指引
初级阶段:幼儿园的班级规模通常不应超过20名学生。一至三年级的班级规模通常不应超过22名学生。四年级到六年级的班级规模通常不应超过25名学生。由于上述政策声明中所列的因素,校长可对这些指引作出例外规定。
校长们应该尽可能均衡各年级的班级规模。
中等水平:班级规模应由上述政策声明中列出的因素决定。
在超出本规则所述班级人数指导方针的教室中,可以提供教师助理。
批准日期: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