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董事会自我评估

董事会可以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

如果进行自我评价,应考虑以下准则。

  1. 委员会成员应参与制定他们评价自己的标准和程序。这些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领导、政策制定、董事会成员的发展和表现、与督学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与公众的沟通、财政管理、董事会会议组织和委员会的表现、与合作机构和其他政府组织的关系。
  2. 评估应在所有董事会成员出席的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3. 评估应综合考虑董事会各成员的意见。

评价应讨论优势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批准日期: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