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参观学校的访客
委员会鼓励赞助人及家长参观地区设施。应与教师和大楼校长安排赞助人访问。
学校大楼应张贴告示,要求访客在联系大楼内或场地上的任何其他人之前,先到办公室办理登记。
任何访问建筑物和/或地区场地的人都将受建筑物负责人的管辖,该负责人应负责制定管理建筑物内访客的规则和条例。
在校期间,禁止在学区拥有、出租或租用的任何学区建筑物内及学区所有财产内使用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禁止在任何户外活动的观赏区或任何可能使他人接触二手烟的场所吸烟。
如果任何进入学校建筑物或场地的访客拒绝离开或制造骚乱,校长有权要求执法部门提供协助。违反此规则可能导致从建筑物或场地移出,并被拒绝再进入建筑物或场地。违反董事会规定的人将受到州非法侵入法的处罚。
批准日期:201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