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N:差旅费
如果学区雇员的工作与职责相关的差旅费用事先得到总监的批准,校董会应提供报销。旅行方式将基于但不限于交通工具的可用性、距离和一起旅行的人数。头等舱机票是不报销的。所有因学校事务在区外驾车出行的员工应首先申请使用学区车辆。如果没有地区车辆,员工可以获得里程报销。
任何被要求在学校之间旅行的员工,在报到到第一个工作分配地点并在完成工作日之前,应报销里程。
报销申请应附上下列单据:交通、停车、旅馆或汽车旅馆、膳食和其他通常可获得收据的费用的收据。对于核准使用私人汽车,包括核准在各大楼之间旅行,工作人员应按委员会规定的里程率偿还费用。
批准日期: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