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A:薪酬和工作分配
分类员工按董事会制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付款应在每个支付期结束后的规定支付日期进行。
工作任务
经董事会批准,主管应为所有分类雇员制定时间表。分类员工的工作分配由主管下达。
出勤率
根据地区政策、员工手册或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文件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定期出勤。旷工过多或迟到,未经授权请假或无故缺勤可能导致纪律处分,包括终止雇佣关系。
每周工作
为了遵守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日上午12点至周六晚上11点59分。
雇员分类
为了遵守《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主管应确保所有工作岗位都被分类为豁免或非豁免,并确保员工了解此类分类。
加班
未经主管的书面许可,非豁免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校长和主管应监督员工的工作,以确保遵守本政策和公平劳动标准法的加班规定。所有员工应获得加班费,加班费为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正常工资的1.5倍。
每周工作时间少于40小时的非豁免雇员将按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加班费只有在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情况下才会发放。
外地/过夜旅行补偿
涉密人员因地区公务需要外出时,按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在离开托皮卡的时间内,适当的定期或加班费。
- 过夜时睡8小时;
- 合理的用餐时间(一般每餐一小时);和
- 专门用于娱乐或私人事务的时间
未满12个月的保密雇员的延期支付工资
这个项目不适用于新员工。任何目前接受递延工资支付的员工,如果改变职位,或增加额外的职位,将不再有资格获得递延工资支付。本政策适用于任何符合KPERS资格的常规机密工作人员,根据州法规的规定。(每天至少工作3.5小时,每周至少工作17.5小时。)不允许一次性支付,除非辞职或终止,或特殊情况。加班费或者与正常工资分开领取的工资,应当在完成加班任务或者单独领取工资后的第一个工资期内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员工的最后三次检查(6月、7月、8月)将根据他们的工作分类工作日历上指定的任何未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本政策应每年发给每位保密工作人员一份。
在法定假日或星期日被要求工作的员工,应支付每小时双倍的工资。
所有正式全职保密员工都有资格享受《保密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假期工资。
批准日期: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