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应对所有学生树立较高的期望。这些期望应基于董事会批准的每个科目的学习成果。
报告
应定期向家长报告每位学生对经批准的学习成果的掌握情况和学生的评估。
报告卡
成绩单应在每个特定的评分期结束时发给每个学生。应给出缺陷和/或失败的原因。督学应为每个年级制定标准的报告表。
批准日期: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