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使用
使用地区电脑/私隐权
计算机系统仅供教育和专业使用。工作人员创建的所有信息应被视为地区财产,并应接受地区管理员的秘密监控。学区保留对违反本政策的任何学生(包括开除)和任何员工(包括解雇)进行纪律处分的权利。
版权
员工使用学区或个人资金购买的软件,并安装在学区电脑上,必须遵守版权法。购买证明(副本或原件)必须在民政事务处存档。
安装
任何软件,包括免费软件或共享软件,在网络管理员批准之前,不得安装在任何区域计算机上。管理员将验证软件与现有软件和硬件的兼容性,并规定安装和卸载程序。程序文件必须得到总监的批准才能安装在任何地区服务器或计算机上。
硬件
工作人员不得在地区计算机上安装未经批准的硬件,或更改支持地区硬件的软件设置。
审计
管理部门可以对安装在地区设备上的软件进行定期审核,以验证其合法使用。
隐私权
员工和/或学生在使用学区电子邮件或其他官方通信系统时不应期望隐私。任何电子邮件或电脑应用程式,或地区电脑或电脑系统内的资料,均会受到行政当局的监察。
电脑资料的拥有权
作为任何指定的地区责任或在学校时间进行的课堂活动或使用学校设备的一部分而创建的计算机材料或设备应是董事会的财产。
批准日期:201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