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在学校分发材料
根据校董会通过的规则,监校有权拒绝外部个人或团体分发给学生的任何材料,因为这些材料对学校的正常活动或学校运作中的适当纪律造成了实质性的干扰。
外部团体制作的材料——包括宗教材料
校长可以制定规章制度,控制非学校/教育材料在建筑物或学校财产内展示和传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不得强迫学生在学校参与分发或接收任何非学校资料。
政治竞选材料
委员会鼓励负责任地使用政治材料,作为委员会批准的课程的一部分。不得强迫学生参与分发或接收任何政治材料。
校园广告
未经督学事先批准,不得在学校建筑物内或该地区的土地上投放商业广告。在学生刊物上刊登广告,应受校长制定的规章制度管制。学生刊物上的广告可以用品牌来宣传产品。禁止宣传销售任何管制药物、毒品用具或其他非法材料或活动的广告。
邮件列表
不得将学生的邮寄名单提供给个人、组织或供应商以分发材料。
批准日期:2010年7月19日